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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评# 日前西藏日喀则市通报了蔡国强“升龙”烟花秀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认定该行为影响了高原生态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条款,将对蔡国强工作室和赞助商始祖鸟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有评论说,对烟花秀举办地江孜县领导班子的问责处理堪称“一窝端”,问责之重,处理范围之广,在近年来社会热点事件中较为罕见。
我双手支持这处理,并认为今后对违反有关法规,污染并破坏自然环境的,要严处,再严处。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无法再生、也无法复制的客观实体,虽然看起来山山水水不那么重要,然没了他、或者坏了他,我们便没法活。
这些年加大了对破坏自然环境的治理力度,时不时中央督导组督察和通报,大赞!我们绝不能为了钱不要命,包括不要环境。为了经济发展就破坏自然环境,浅了说是短视行为,长了说是慢性杀人!
希望对蔡国强和赞助商始祖鸟重罚,并公之于众,以儆效尤。(图片来源于网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