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居住证办理,关键事项须知与注意事项

日喀则 更新于:2025-01-10 17:47
  • 净风雨

    日喀则居住证是居住在日喀则地区的外地居民所必需的证件,以下是一些关键事项须知与注意事项:
    ### 关键事项须知:
    1. "适用人群":在中国日喀则地区居住超过6个月的外地人员。 2. "办理机构":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 3. "办理材料": - 居住地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 近期免冠照片。 - 原籍地出具的户籍证明。 4. "办理流程": - 填写申请表。 - 提交办理材料。 - 等待审核。 - 领取居住证。
    ### 注意事项:
    1. "及时办理":建议在到达日喀则后尽快办理居住证,以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2. "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3. "注意有效期":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需在到期前一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 4. "遵守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日喀则地区享有相应权益,但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5. "信息变更":若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应及时到办理机构进行变更。 6. "丢失或损坏":若居住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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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mson001

      西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在到达现居住地三十日内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于解除或者中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流动人口承租房屋,应当如实说明租住人数,出示身份证件,填写承租人员信息登记表;共同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房屋出租人。


      延伸阅读:

      日喀则流动人口办理西藏自治区居住证的详细程序是怎么样的?

      步骤一:暂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步骤二:居住证申领。

      1.申请:向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15日内发放居住证。

      3.领取:公民根据领取凭证日期信息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机构领取居住证。

      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在以下场所居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报居住登记:

      (1)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外地在藏常设机构、工地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由提供住所的单位或者雇主负责申报;

      (2)居住在出租(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申报;

      (3)居住在村(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代管人负责申报;

      (4)居住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由所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

      (5)居住在其他场所的,由本人负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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